以赠送实物方式销售理财产品 光大银行南昌分行
发表日期:2019-09-02 23:08
游览次数:
8月26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存在以赠送实物方式销售理财产品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被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法定代表人为任锋,2010年3月31日在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经营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办理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代理总行的代客外汇买卖;代理总行的个人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在行式自助银行;总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江西银监局批准的其它业务(以上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资源图片及文字信息来自网络,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Email: 6840947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