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本市燃气接入营商环境,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上海市住建委等五部门今日联合制定《上海市优化燃气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上海市进一步优化燃气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沪建设施联〔2018〕251号)同时废止。
《办法》适用于全市社会投资的中压及以下非居民用户的燃气接入工程。燃气设施及用户设施的建设依照建设工程要求予以实施。 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实现用户燃气接入“310”服务,即:用户办理环节不超过3 个,受理材料1份,用户通过在线申请即可获得服务实现“0”跑腿;整合优化用气报装外线施工办理程序,形成燃气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路掘路许可并联审批。燃气接入时间进一步优化,其中小型标准化接入项目上不超过4个工作日;无外线个工作日;有外线个工作日,包括办理外线审批的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供气服务和供应可靠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分类处理”的原则,形成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施工许可、掘路许可、占路意见书等环节的并联审批、同步操作。加强“提前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间,为用户燃气接入建立绿色通道。依托企业网站、微客服、小程序等信息媒介,进一步公开燃气接入环节信息、上海网络推广时间周期等内容,提高信息透明度,保障用户知情权。 明确燃气企业是为用户提供燃气接入服务的实施主体,鼓励企业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提供代办相关手续服务,减少用户负担。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单位和协调部门。责任单位加快自身工作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外线工程,要确保审批手续及时办理,协调部门及时进行督促协调。 全面开展延伸服务,结合燃气供应特点,为用户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内容包括提供燃气设施及用户设施工程的代建管理服务,燃气工程安装服务、燃气器具配套及保养服务、报警器配套及维保服务、燃气配套金融服务,同时根据服务内容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形成完善的服务供给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和信用管理措施,建立透明高效的工作机制,为优化审批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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