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底,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次审议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明确,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放置在公共场所的急救设备,在关键时刻,就是照亮生存之路的一盏明灯。但是要想让这盏明灯真正的亮起来,还需要掌握相应的急救技能。而我国的应急救护技能普及率并不高。(1月7日《科技日报》) 据统计,病人需要急救的情况95%发生在医院以外。基于此,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提出,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可以预见,让急救设备、设施成为公共场所的标配,可以加快应急反应速度,争取急救黄金时间,降低院前死亡率。 然而,有了急救设备、设施,并不代表可以成功实施急救。此前有专家表示,救人心切的想法确实好,但公共场所急救,也必须要讲究方法,不能随便乱救,否则会给患者带来二次伤害。可见,面对有人突发疾病或受伤,不是路人冷漠无情,见死不救,实在是因为不懂急救知识不敢贸然施救。换言之,遇到有人突发疾病或受伤,救不救,不仅是道德选择题,而且是技术选择题。正因为公众普遍缺乏公共场所急救技能,才不会贸然做出救人的选择,才会有路人一次又一次背负道德缺失的骂名。 可见,愿不愿意向患者伸出援手,是道德问题;知不知道怎样向患者正确施救,则是技术问题;为了保障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二者都需要作出正确的回答。比如,一些伤害预防起步较早的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对预防老年人跌倒等意外事件,从教育预防、环境改善、工程策略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干预。普及公共场所急救方法,也证明对减小伤害行之有效。但在我国,公共场所急救,还是个鲜为人知的“医学难题”。 可见,公共场所急救,更须普及急救技能“救急”。换言之,让急救设备、设施成为公共场所的标配,仅是第一步;关键是,还需普及急救技能强力跟进。否则,急救设备、设施将成摆设。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在公共场所多配置“救命神器”的同时,应针对公共场所急救,为公众制订更加通俗的科普读本,大力宣传正确的预防与救护措施;使人们在遇到险情时,既能勇于伸出援手,又能正确使用急救设备、设施,进行科学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不当施救造成的伤害,以此提升公共场所急救公众参与率和成功率。 |